您当前所在位置:陕西成考网 > 模拟试题 > 法学类 >

2021年陕西成人高考专升本《民法》必考重点(四)

时间:2020-12-31 16:59 来源:陕西成考网 点击: 206

一、监护的概念和特征:
 
监护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。监护具有以下特征:
 
1、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。
 
2、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 
3、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,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。
 
二、监护的设立:
 
1、法定监护: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。
 
2、指定监护: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指定监护人。
 
3、遗嘱监护: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在其设立的遗嘱种指定监护人。
 
三、监护人的职责:
 
1、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。
 
2、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。
 
3、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。
 
4、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。
 
四、监护人的更换、撤换:
 
1、监护人的更换:指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职责时,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。
 
2、监护人的撤换: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,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,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,另行确定监护人。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:
 
(1)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。
 
(2)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。
 
(3)须由人民法院撤消。
 
五、监护的终止
 
监护的终止指监护关系的消灭,是指不再设立监护人。
陕西成考网声明:
(一)由于每年自学考试政策都会有所调整和变化,本网站仅提供考试信息供大家参考,具体敬请请以教育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您对内容、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,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。

友情链接